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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智库 |系列一:了解“经济性裁员”

胡佳伟 企业法智库
2024-08-28


视频/文:胡佳伟律师


从今天起,笔者将用五期内容分享企业经济性裁员中,企业的合规操作和劳动者的维权应对。



在我国,新冠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是,时不时爆发的疫情依然给社会造成了困扰;加之经济下行,双重因素对各行各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一部分企业受到了冲击后,降低企业的用工的策略成本首当其冲的选择,经济性裁员一直徘徊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


所以今天,笔者来聊聊经济性裁员。


有时候,因为企业裁员较多,大家误认为是经济性裁员。其实,经济性裁员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特殊情况,它有特别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笔者总结一下,经济性裁员必须是企业因为经营发生困难,裁员超过20人,或者虽然裁员不足20人但是却占到企业职工总数的10%。这种情况属于经济性裁员,否则就不是经济性裁员。


说这么多,为什么要了解经济性裁员呢?


笔者从企业和劳动者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对企业来讲,在经济性裁员过程中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很高。虽然法律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法律也作出了很多限制性规定,比如企业要经营发生困难,比如人数要求,比如要向劳动者或者工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等等。如果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企业违反了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可能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所以,如果企业在经济性裁员中处理不好,可能增加裁员成本。


其次,对于劳动者来讲,了解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自身获得赔偿、或者补偿的权利。经济性裁员中,哪些人可以被裁员,哪些人不能被裁员是一个需要辨别问题。经济性裁员应该履行什么样的法律程序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可以决定企业是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赔偿金。两者相差两倍,所以对劳动者也至关重要。


本期分享结束,下一期笔者将为大家分享,在何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员以及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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